时间:2020-06-01 浏览:
关于温州市科技项目经费“包干制”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的
通知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研项目、经费管理的改革精神,根据《温州市科技局、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“包干制”改革试点的通知》(温科发[2020]17号)的要求,我院将对温州市基础性科研项目开展项目经费使用“包干制”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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